北部灣開發與深圳開發的十大比較如下:
壹、從時間上看,深圳的開發是在1979年,北部灣(北海風生水起)是從20xx年3月北部灣(廣西)經濟區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掛牌成立算起,相隔27年。
二、從區位優勢上看,深圳背靠香港,位於珠江三角洲。北部灣依托東盟10國。位於華南經濟圈、西南經濟圈、東盟經濟圈結合部。
三、從沿海發展經濟極看,深圳為第壹極,北部灣為第四極。
四、從國家首腦關懷上看,深圳為1979年春劃了個圈,北海2021年是親臨視察。
五、兩地開發都有壹首頌歌。深圳的是《春天的故事》,北部灣是《風生水起北部灣》。
六、從重點引進虛擬經濟項目看,深圳:股票和股份制、保險、期貨,北海:資本運作。
七、從投資方式看。深圳投資方式主要是國家、集體投資,北海是撬動民間資本。
八、從發展主要特征看,深圳主要特征是它的速度,即“深圳速度”。北海不提建設速度,提的是“快速反應”,講究的是人的思想觀念方面。
九、從國家、政府態度上看,深圳給予的是改革開放政策,北海由於封閉運行的特殊原因,實行政府部門支持與配合。
十、調控進入人員的方法。深圳使用邊防證,北海利用媒體進行負面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