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具備產品應有的性能,無事先說明;
2、不符合產品標準明示采用的要求;
3、不符合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質量狀況的;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其他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的;
5.該產品維修兩次後無法正常使用。
二、套餐時間編輯
1和“第7天”規定,產品自銷售之日起7日內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15日”規定,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產品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發票開具之日起計算。國家發布的首批實施“三包”的彩電、等離子電視、液晶電視等18種產品中,整機有效期為壹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憑修理記錄和憑證,可以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修理所占用的時間和無配件可修的時間。更換後的“三包”有效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天”規定和“30天”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生產企業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天未修理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態中註明,銷售者應當在此基礎上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造成修理時間超過30日的,由修理者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30天”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制造商應保證產品停止使用後5年內繼續供應符合技術要求的備件。
6.新的“三包”規定將於8月25日起實施,1995。消費者在該日期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8月25日之前購買的產品,1995,只能繼續按照1986發布的《部分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擴展數據
經營者對商品不實行“三包”的:
1.由於消費者使用、維護和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損壞;
2.是不承擔“三包”責任的修理者拆解造成的;
3.無“三包”憑證和有效發票的;
4、“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塗改商品的;
5.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損壞。
百度百科-三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