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標準:
壹、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賓館(旅館、飯店)。
3、餐位在500座以上的營業性飯店、酒店。
4、公***的體育場(館)、會堂。
5、建築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公***娛樂場所: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2)舞廳、卡拉O 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3)夜總會、音樂茶座和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
(4)遊藝、遊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池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6)美容院、棋牌室、洗腳房、荼館、網吧等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辦公樓。
2、縣級以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的辦公樓。
3、辦公場所為高層建築的中央駐晉機關單位辦公樓。
4、社會團體、黨派的集中辦公場所。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1、設有機房、播音室、錄音室、攝影室、演播廳、多功能廳等場所的縣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
2、設有機房、庫房等場所的縣級以上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3、設有機房、印刷廠等場所的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報社。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候船廳的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運車站、碼頭。
2、民用機場航站樓。
六、公***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1、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圖書館、展覽館。
2、公***博物館、檔案館。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裝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上的發電廠、電壓50千伏以上的地區變電站、縣級以上的電力調度樓。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4、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加氣加油合用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5、經營甲、乙類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且店內存放總量達固體300公斤以上、液體1立方米以上的化工商店。
6、經營管道燃氣(含天然氣、油制氣、水煤氣、液化石油氣、煤層氣等)的單位。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電子、食品加工廠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1、設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科研單位。
2、設備價值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科研單位。
3、科研試驗中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甲、乙類)超過200公斤以上的科研單位。
十壹、高層公***建築、地下工程,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建築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2、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建築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國家儲備糧庫、總儲量在10000噸以上的其他糧庫。
4、總儲量在500噸以上的棉庫。
5、總儲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場。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壹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
1、日生產紙漿60噸以上的造紙廠,30000錠以上的紡織廠,固定資產(建築、設備、原材料等)價值在1億元以上的電子、汽車、鋼鐵、醫藥、造船、煙草、航天、紡織、制革、造紙等有火災危險性的工業企業。
2、營業廳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證券、期貨交易、勞務、人才中介市場的管理經營單位,縣級以上銀行、保險等金融服務機構。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省級以上旅遊風景區、風景點。
以上內容參考 古交市人民政府-消防救援大隊關於開展古交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備案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