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又稱保證函,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應申請人的要求,向第三方出具的書面信用保證證明。保證在申請人未按雙方約定履行責任或義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壹定金額、壹定期限內的壹定支付責任或經濟補償責任。保函就是保函。為了方便起見,大部分公司和銀行都按照壹定的格式打印了保函。其功能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憑保函會簽預提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六十條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未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並公告其二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