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是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證監會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證監會條例》及另外九條涉及證券期貨的條例已合並成為《證券及期貨條例》。該條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執行監管香港證券期貨市場的法例,同時亦有責任促進及協助這些市場的發展。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法定規管目標是:
1、維持和促進證券期貨業的公平性、效率、競爭力、透明度及秩序;
2、提高公眾對證券期貨業的運作及功能的了解;
3、向投資於或持有金融產品的公眾提供保障;
4、盡量減少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犯罪行為及失當行為;
5、減低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系統風險;
6、采取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步驟,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