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從業資格證書在內地也同樣被認可。在互認政策的利好下,香港和內地已多次舉辦相關考試。自2005年起,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在內地舉辦了三次香港資格考試;受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委托,中國證券業協會也成功舉辦了四次香港資格考試。
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單壹發牌制度於2003年4月1日生效。在該發牌制度下,持牌人可以壹個牌照進行不同類別的受規管活動,每個由香港證監會發出的牌照會列明該持有人可進行之受規管活動。
這壹資格互認制度是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式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