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證監會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證監會條例》及另外九條涉及證券期貨的條例已合並成為《證券及期貨條例》。該條例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執行監管香港證券期貨市場的法例,同時亦有責任促進及協助這些市場的發展。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法定規管目標是: 維持和促進證券期貨業的公平性、效率、競爭力、透明度及秩序; 提高公眾對證券期貨業的運作及功能的了解; 向投資於或持有金融產品的公眾提供保障; 盡量減少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犯罪行為及失當行為; 減低在證券期貨業內的系統風險; 采取與證券期貨業有關的適當步驟,以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 在實踐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使命時,旨在確保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能夠繼續取得成功並向前邁進。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在架構上劃分成企業融資部、中介團體及投資產品部、法規執行部及市場監察部這四個營運部門。法律服務部及機構事務部則為證監會提供支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