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用於以下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付金、住房資金。社會保障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本單位黨、團、工會的組織經費以及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