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不能入黨,需要本人符合入黨的條件,是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壹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產黨。
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設立金融類機構的限制措施,將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信息作為證券、基金、期貨公司設立審批,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時審慎性參考。限制設立保險、融資性擔保公司,限制發起設立新型金融組織。供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審批時審慎性參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