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察這三招,其實招招指向同壹個目標,即對金融市場“去杠桿化”。
商業銀行規模越大,為市場提供杠桿的能力就越大,本次提案將10%的上限擴大到市場短期融資等其他非存款市場領域,直接降低了銀行提供杠桿的能力。
禁止銀行自營交易,包括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等業務,是希望通過控制銀行機構激進的投資行為,以保證民眾存款的安全性,並避免納稅人為華爾街的投資失誤“埋單”。但在此目的背後,則是更直接地降低市場上的資金量,起到“去杠桿化”效果。
金融危機發生時,銀行自營交易的風險集中在巨量的金融衍生品如MBS、CDO、CDS等產品上,這些衍生產品都具有數十倍甚至近百倍的杠桿,給市場造成了極大風險。典型的例子就是貝爾斯登和雷曼兄弟以及花旗銀行的表外資產為花旗帶來的風險。可以說禁止自營交易,就是政府強行對市場進行大規模的“去杠桿化”。
這裏不能不提及全球黃金市場。黃金市場包括現貨金市場和黃金衍生品市場,黃金空頭銀行從美聯儲或其他央行借入黃金儲備,到市場上拋售,然後再以低價買回還給央行,通過差價獲取利潤。2007年摩根大通和匯豐銀行、德意誌銀行所持有的黃金空頭頭寸占市場的90%,2008年9月17日,短短幾小時內,由於摩根大通巨量的黃金空頭平倉,倫敦現貨金價格上漲87美元/盎司,漲幅達13%,創下1980年以來單日最大漲幅,紐約商品交易所12月份交割的黃金期貨暴漲70美元,報收於每盎司850.5美元,漲幅達到9%。
如果這次銀行改革禁止銀行的自營業務,無疑將導致持有巨量黃金空頭頭寸的銀行進行平倉,黃金價格將得到難以想象的上漲。這多少有些諷刺意味。
“沃爾克法則”裏的銀行分業經營,非常類似於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在美國經濟大蕭條後,此法案將投資銀行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嚴格劃分開,降低系統性風險,對此後半個多世紀美國金融市場的平穩運行起到了重要作用。1999年該法案被廢止,商業銀行開始全面涉足投資銀行業務,重新成為全能銀行。這些“大到不能倒”的銀行有了政府的默認擔保,肆無忌憚地涉足高倍杠桿的高風險業務,博取高收益,為政府和納稅人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分業經營雖表面上看不出有什麽“去杠桿化”的痕跡,但由於分業經營,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之間的交易成本將大幅提高,融資成本的增加本身即意味著杠桿化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