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是英文介紹經紀人的縮寫,指介紹經紀人。
證券公司作為股指期貨的介紹券商,可以為投資者介紹期貨公司,為投資者提供期貨知識培訓,向投資者進行風險陳述,協助期貨公司與投資者簽訂期貨經紀合同,為投資者開展期貨交易提供便利,協助期貨公司向投資者發送追加保證金通知,期貨公司向IB支付傭金。但不允許IB接受投資者保證金,變相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投資者仍需通過期貨公司投資股指期貨。
2.業務流程
日前,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介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證券公司只能通過全資或控股的期貨公司完成IB業務。由此看來,證券公司控股的期貨公司本質上是證券公司的壹個職能部門,只是出於風險隔離的需要,采取了“職能部門公司化”的方式。根據這壹精神,筆者認為IB業務流程的重點是如何防範風險,只有結合期貨行業業務特點,才能設計出IB期貨業務流程,保證合規有序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