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貸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根據規定,存款人只要有借款或其他結算的需求,就可以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該賬戶可用於現金存款,但不可用於提取現金。
3.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特定目的需要專項管理,應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使用和管理的資金。
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範圍:
(1)基建資金;
(2)更新改造資金;
(三)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7)信托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9)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10)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11)住房公積金;
(12)社保基金;
(13)收入匯出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14)單位黨、團、工會的組織經費;
(15)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