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英美國家都用“桶”呢?其實主要是沿用以前的傳統做法,而這個歷史就要歸咎於最早的石油公司。
世界上最早兩處打出工業油的地方都盛產葡萄酒,而且在本國都很有名氣,打出工業油的人們不約而同的都用葡萄酒桶盛放剛打出來的原油。1870年,洛克菲勒成立標準石油公司,他們使用的是自己家族生產的葡萄酒大桶,並且自立交貨規格,1桶為42加侖。美國政府采取了英國商人和美國商人能***同接受的標準,即沿用洛克菲勒家族標準石油公司自行制定的標準,規定42加侖為1桶。
這個標準的原油計量單位“桶”——每加侖為3.7854L(美),故1桶約為159升——就成為至今全世界大多采用的原油交易單位。
國際上在計算石油產供銷時主要采用兩種方法:壹種是按容積計算,用桶或升表示;另壹種是按重量計算,用噸表示。計算石油的年產量、消費量等習慣用噸,而計算石油的日產量、消費量和出口量等時則用桶。 不同地區所產石油的密度不同,壹桶的重量也略有差異。目前國際石油界在進行原油重量容積折算時,壹般以世界平均比重的沙特阿拉伯34度輕原油為基準。這種原油每噸折合7.33桶。體積單位:1桶(bbl)=42美加侖=0.159立方米1美加侖=3.785升 1英加侖=4.546升1立方米=1000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