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國《證券交易法》規定,股票不能賣空,只有當股指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時,才會出現套利交易。套利交易者賣出股指期貨,買入現貨。對於期貨到期日仍持有現貨的套利者,需要按照期貨結算價清倉。如果套利交易者較多,拋售壓力會同時集中,對指數形成下行壓力。對於套期保值者來說,空頭合約需要在合約即將到期時轉移到其他月份,因此期貨合約價格在合約到期前壹個月會受到壹定的壓力,期貨的價格發現效應會影響向現貨指數的傳導。該合約中的投機者希望在最終結算日使現貨價格盡可能向更有利的方向發展,以達到獲利或減少損失的目的,因此投機者有在最後交易日操縱價格的意願。
在上述不同因素的影響下,股指期貨到期日的交易量、波動率和收益率與平均水平存在明顯差異。據統計,股指期貨到期日買入股票的投資收益率高於其他交易日的平均水平;從股指期貨到期日開始的前半個月買股票,高於後半個月買股票。從統計結果來看,股指期貨到期日對現貨價格造成了壓低效應。
對於壹些股票投資者來說,股指期貨到期後的幾個交易日,可以視為買入股票的較好時機。同樣,在兩個股指期貨的到期日之間賣出股票也有輕微的溢價。同時,股票投資者要關註本月有正套利空間的日期數量,有套利空間的交易日是否有大幅增倉,有條件的情況下機構持有的空單數量是否比較多。這些因素可能會對股指期貨到期的現貨指數造成壹定的壓力。
為防止結算價被操縱,CICC將股指期貨到期日的結算價設定為標的指數最後壹個交易日最後兩個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格,並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股指期貨的結算價。由於時間跨度較長,成份股權重分散,被操縱的幾率大大降低。同時,CICC將股指期貨的結算日設定為每月的第三個周五,避免了月末效應、季末效應等其他可能引起現貨波動的因素。CICC充分考慮了股指期貨到期效應的影響,但股指期貨到期效應對現貨有多大影響,還需要市場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