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
四、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只有具備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形成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市場才能合理配置資源。良好的市場秩序依賴市場規則來維護。
良好的市場秩序是市場機制發生作用的前提和保證。而最基本的市場秩序是公平競爭,因為市場機制的作用是通過競爭實現的,價格機制、供求機制都離不開競爭機制。
並不是只要實行市場經濟,就必然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具備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市場才能合理、優化配置資源。
良好的市場秩序依賴市場規則。沒有市場規則,就會導致市場無秩序,不僅會妨礙市場調節作用的有效發揮,而且還會阻礙、破壞整個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因此,規範市場秩序的根本目標,就是要保證市場經濟健康有序地運行,使市場能有效地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
法律依據: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三條下列經營活動,不屬於無證無照經營:
(壹)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註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第六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