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貨車不能申請改成廂式貨車。根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壹)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發生變更的,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用的發動機除外;(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相關技術數據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三)本規定第九條第(壹)、(七)、(八)、(九)項規定的情形。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登記: (壹)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件、憑證無效;第(七)項機動車符合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第(八)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第(9)項機動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