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恒大理財產品贖回問題,恒大公布了三種贖回方案供投資者選擇:分別為現金分期兌付、實物資產兌付、沖抵購房尾款兌付,投資者可從三種方案中選擇其中壹種兌付,或者組合任意兩種及三種方案兌付。
方案壹:現金分期兌付
1、現金分期付款範圍:合同期滿的投資產品。
2、現金分期付款金額:投資產品本金及截至產品到期日的約定利息,產品到期後不再計息。
3、現金分期付款安排:投資產品到期後,在到期月份的最後壹個工作日支付上述“現金分期付款金額”的10%,此後每三個月在最後壹個工作日支付第三個月的壹天支付10%,直到上述“現金:分期付款金額”付清為止
方案二:實物資產兌付
1、實物資產贖回範圍:合同期限屆滿的投資產品,以及合同期限未屆滿但投資者要求提前贖回實物資產的投資產品。
2、實物資產的贖回金額:
(1)合同到期的投資產品,實物資產的贖回金額為產品到期日的投資產品本金和合同利息。產品到期後將不會產生利息。
(2)合同期限未屆滿的投資產品,實物資產贖回金額為投資產品本金和截至投資者要求提前贖回實物資產之日的利息。投資者要求提前贖回後,不計利息。
(3)投資者可在產品到期日前的每個月下半月隨時要求提前兌現實物資產。
方案三:沖抵購房尾款兌付
1、購房尾款:指9月12日24:00前認購的恒大地產未付尾款。
2、抵銷贖回金額:
(1)合同到期的投資產品,抵銷贖回金額為產品到期日的投資產品本金和合同利息。產品到期日後將不會產生利息。
(2)合同期限未滿的投資產品,抵扣贖回金額為投資產品本金加至投資者要求提前抵扣購房尾款之日的利息。投資者要求提前贖回後,不計利息。
3、投資者可使用全部或部分“抵扣贖回金額”抵扣本人或他人購房的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