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也叫“地價”。指土地買賣時的價格。土地是自然物,不是勞動產品,本身沒有價值,所以不存在由價值決定的價格。然而,當土地作為商品在市場上買賣時,它是有價格的。在土地私有制的條件下,土地所有者憑借其對土地的所有權收取地租,還可以通過出售土地獲得收入,形成土地價格。馬克思指出:“土地的購買價格是按年收入的數倍計算的,這不過是地租資本化的另壹種表現形式。
如何評價地價?土地如何定價?這個問題似乎是多余的。市場上賣多少錢都不值?
其實並不是。首先,土地作為實物資產,交易頻率低,流動性遠不如金融資產。其次,土地的交易成本很高,往往前期需要調查評估,中期需要招標融資,交易後需要交割納稅,導致其實際成本不太公開透明。這兩個原因往往導致沒有現成的二手交易市場可以直接找到最有代表性的地價。
此外,土地的同質性不如其他實物資產,比如金銀等貴金屬,或者原油、煤礦、銅等工業原材料。相鄰兩塊地由於規劃用途或學區的不同,價格可能相差很大,很難進行以土地為標的物的商品期貨交易。
但土地的科學定價也不是無跡可尋的,大致可以分為三類:邊際農業價值定價法、實物期權定價法、時空模型定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