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50ETF期權合約解讀:
1、標的是“50ETF基金”,而不是指數,結合“實物交割”機制,即行權後得到的是對應數量的“50ETF基金”份額;
2、最少交易單位“張”,1張=10000份;比如,下圖中期權每份價格0.0026元,1張=0.0026*10000=26元。
3、到期月份每季度月會有4個月合約顯示,和期貨的到期月份類似;
4、到期日不是固定的某壹天,而是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
5、交易時間基本和股票交易時間壹致,最後交易日行權時間延長30分鐘到15:30;
6、行權價格9個(1個平值、4個虛值、4個實值),簡單理解就是每天都要至少保持有1平4虛4實值,如果不夠時次日就會加掛合約,所以經常能見到在標的大波動次日會加掛合約;以及到年底後會出現分紅後的合約,不建議參與分紅後帶A的合約。
7、交易指令6種,對應三種交易類型;買方、賣方、備兌房。
8、漲跌幅限制,可以簡單理解為基本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
9、熔斷機制,雖然沒有漲跌幅限制,但盤中上漲/下跌超過前參考價50%觸發熔斷,停牌3分鐘;
例:2018年2月9日,50ETF沽2月2750合約,開盤價0.0239元,第壹次熔斷0.0361元,第二次熔斷0.0762元,第三次熔斷0.1239元,第四次熔斷0.0721元。
10、保證金非線性,相比期貨的固定比例保證金(比如股指15%),期權的保證金有三大特點:
1.保證金由標的壹定比例(7~12%)加上期權權利金兩部分組成;
2.不同合約繳納的比例不固定(虛值繳得少,實值繳的多);
3.同壹合約繳納保證金隨標的價格變化而變化(相比期貨,期權的保證金變化幅度要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