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狀況 漲跌停板幅度 交易保證金標準 第1個停板 4% 5% 第2個停板 6% 8% 第3個停板 8% 10% 3.連續同方向三個停板時,風險控制手段沿用焦炭、焦煤期貨的處理辦法。 當鐵礦石期貨某合約在某壹交易日和隨後的兩個交易日(分別記為第N個交易日、第N+1個交易日、第N+2個交易日)出現同方向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情況(即連續3天達到同方向漲跌停板),若第N+2個交易日是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則該合約直接進入交割;若第N+3個交易日是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則第N+3個交易日該合約按第N+2個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和保證金水平繼續交易;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交易所可在第N+2個交易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並公告,對該合約實施下列兩種措施中的任意壹種: 措施壹:在第N+3個交易日,交易所采取單邊或雙邊、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提高交易保證金,暫停部分會員或全部會員開新倉,調整漲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中的壹種或多種化解市場風險。 措施二:在第N+2個交易日收市後,交易所將進行強制減倉。 此外,交易所也可不進行強制減倉,而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決定,充分照顧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