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加強訓練。建議市裏撥出專項資金,由上市辦牽頭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對企業高管進行培訓,舉辦專題講座,讓企業高管更好地了解企業上市和公司債券發行的政策法規和運作規則,幫助企業經營者克服傳統經營觀念,樹立現代經營理念,拓寬經營思路,增強資本運作能力。
第二,完善協調機制。建議由經信、商務、財政、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承辦銀行等部門組成企業“擔保貸款”和“成長貸款”協調小組,將部門和承辦銀行提出的入圍企業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專項評估。入圍企業由協調小組根據評估報告協商確定,在協商難以達成壹致意見的情況下,通過投票方式確定。通過管理機制的完善,盡快啟動“助保貸”和“成長貸”工作,讓1000萬元的“助保貸專項基金”發揮作用。
第三,鼓勵企業做好發債工作。壹是建議企業聘請境外中介機構策劃生成企業債券發行項目,通過國家發改委備案核準的,獎勵50萬元;對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成功發行區域集合債券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獎金由同級財政承擔。企業通過發債籌集的資金,按實際到賬1%獎勵。二是探索企業定向發行債券。建議在全市出臺《民間融資管理條例》,民間融資服務機構根據條例為企業量身定制定向發債方案,為相關企業和個人提供政策法規和信息服務,提高定向發債透明度,調動和組織民間存量資金投資生產領域,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同時,激活民間資金運作,提高民間資金收益。
場外融資是資金配置。現階段我國只有融資融券是合法的融資渠道,配資屬於民間借貸行為,國家嚴厲打擊。所以投資人最好不要輕易嘗試,合法合規的平臺才能得到保護。國家打壓場外融資的原因有:配資是通過放大自有保證金比例的交易交易,目前國內沒有正規的配資平臺;因為配資平臺是非正規的,有的杠桿率甚至高達20倍,所以風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