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電子煙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煙草許可證的處理流程如下:
1,應用。申請人向所在地縣級煙草專賣局辦證大廳提出申請;
2.接受。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縣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申請,並將加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由煙草專賣局負責向申請人送達加蓋專用印章的《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3.實地核查。煙草專賣局受理申請後,將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核對申請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結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4.審查和批準。審核部門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提出是否辦理的意見,提交審批人審批;
5.決定吧。經審查準予許可的,煙草專賣局應當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在十日內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送達申請人。不予許可的,還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煙草專賣許可證所需材料:
煙草專賣許可證新申請表1;
2、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
4.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綜上,銷售電子煙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