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外地車早晚高峰限行取消了,貨車早晚高峰部分路段仍限制通行。
自2021年8月19日起,外埠號牌載客汽車(國I、國Ⅱ排放標準車輛除外)在市區道路通行與本市車輛通行政策壹致。《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2019年1月1日施行)中第壹條第(五)項第1目“在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時段,外埠號牌載客汽車禁止通行二環路(含主路、輔路)以內道路”的規定廢止。
國I、國Ⅱ排放標準車輛(包括本市和外埠號牌車輛),仍執行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和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於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對國I、國Ⅱ排放標準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的限行措施。
微型、輕型載貨汽車和微型、輕型專項作業車通行規定
(壹)微型、輕型載貨汽車和微型、輕型專項作業車(含新能源汽車),每天7時至9時、17時至19時限制通行二環路(含主路、輔路)以內道路。
(二)微型、輕型載貨汽車和微型、輕型專項作業車(不含新能源汽車),每天9時至11時、15時至17時限制通行以下道路:中山路(西二環至東二環)、裕華路(東二環至苑東街)、中華大街(南二環至北二環)、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設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維明街(槐安路至寧安路)、青園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誼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體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槐安路主路(時光街至復興大街)。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微型、輕型載貨汽車和微型、輕型專項作業車違反禁令指示標誌駛入限行區域,將被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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