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七。傳球處理。
1.用於民生保障、重點工程、城市建設、急救和應急救援的中重型載貨汽車通過城市道路,實行通行證管理。
2.車輛登記在限行、禁行路段的輕型、微型貨車(即藍牌貨車)通過城市道路,實行通行證管理。車輛操縱條件如下:
(1)使用柴油以外的燃料。
(2)尾氣排放標準達到國4標準或以上。
(三)車輛檢驗合格,已投保強制保險,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被處理。
(4)封閉式(包括廂式和倉房式)貨車。
3、機動車所有人為本市戶口或本市企業名下的外埠號牌汽車,行駛市區道路,實行通行證管理;臨時來石家莊參會的外地註冊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和臨時參會通知書,到市內各地13派出所辦理臨時高峰通行證。
貨車、外地號牌汽車辦理通行證時,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在確認車輛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已處理完畢、年檢在有效期內、尾氣排放達標、已投保強制保險的情況下,第壹時間到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務大廳(地址:中華南街476號)免費辦理電子通行證。換證時可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石家莊公安交警”(sjzhgajj)自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