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證券經紀人為例,簡介如下:
證券經紀人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它可分為三類,即傭金經紀人、兩美元經紀人與債券經紀人。
1.傭金經紀人
傭金經紀人與投資公眾直接發生聯系,其職責在於接受顧客的委托後的在交易所交易廳內代為買賣,並在買賣成交後向委托客戶收取傭金。傭金經紀人是交易所的主要會員。
2.兩美元經紀人
兩美元經紀人不接受壹般顧客的委托,而只受傭金經紀人的委托,從事證券買賣。
3.債券經紀
債券經紀人是以代客買賣債券為業務,以抽取傭金為其報酬的證券商,另外,債券經紀人亦可兼營自行買賣證券業務。
證券法規定,在證券交易中,代理客戶買賣證券,從事中介業務的證券公司,為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證券經紀業務的主體為證券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