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結算是指交易所結算機構或結算公司對會員和對客戶的交易盈虧進行計算,計算的結果作為收取交易保證金或追加保證金的依據。因此結算是指對期貨交易市場的各個環節進行的清算,既包括了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同是也包含會員經紀公司對其代理客戶進行的交易盈虧的計算,其計算結果將被記入客戶的保證金帳戶中。
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實行保證金制度、每日無負債制度和風險準備金制度等。與期貨市場的層次結構相適應,期貨交易的結算也是分級、分層的。交易所只對會員結算,非會員單位和個人通過期貨經紀公司會員結算。
1、交易所對會員的結算
(1)每壹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對每壹會員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其核算結果是會員核對當日有關交易並對客戶結算的依據,會員可通過會員服務系統於每交易日規定時間內獲得《會員當日平倉盈虧表》、《會員當日成交合約表》、《會員當日持倉表》和《會員資金結算表》。
(2)會員每天應及時獲取交易所提供的結算結果,做好核對工作,並將之妥善保存。
(3)會員如對結算結果有異議,應在第二天開市前三十分鐘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如在規定時間內會員沒有對結算數據提出異議,則視作會員已認可結算數據的準確性。
(4)交易所在交易結算完成後,將會員資金的劃轉數據傳遞給有關結算銀行。
2、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
(1)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的結算與交易所的方法壹樣,即每壹交易日交易結束後對每壹客戶的盈虧、交易手續費、交易保證金等款項進行結算。交易手續費壹般不低於期貨合約規定的交易手續費標準的3倍,交易保證金壹般高於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至少3個百分點。
(2)期貨經紀公司在閉市後向客戶發出交易結算單。
(3)當每日結算後客戶保證金低於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水平時,期貨經紀公司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客戶追加保證金,客戶不能按時追加保證金的,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將該客戶部分或全部持倉強行平倉,直至保證金余額能夠維持其剩余頭寸。
期貨交易結算的組織形式
期貨結算的組織形式有兩種,壹種是獨立於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公司,如倫敦結算所(LondonClcaringHouse)同時為倫敦的三家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結算;另壹種是交易所內設的結算部門,如日本、美國等國期貨交易所都設有自己的結算部門(以下統稱“結算機構”)。我國目前采用的是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形式。獨立的結算所與交易所內設結算機構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結算所在履約擔保、控制和承擔結算風險方面,獨立於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內部結算機構則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獨立的結算所壹般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交易所***同參股,相對於由交易所獨自承擔風險,風險比較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