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集合競價是指交易日開盤前,期貨投資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自由報價,並根據集合競價的成交情況確定該期貨品種的開盤價。
每集合競價時間為,壹交易日開盤前五分鐘為集合競價時間,前四分鐘為投資者自由申報價格時間,這個時間段是可以報撤單的。
後壹分鐘為競價撮合時間,註意這個時間段是不可以報撤單的,最終根據撮合結果確定開盤價。在最後壹分鐘沒有成交的掛單將會進入連續競價時間進行競價交易。
擴展資料:
集合競價相關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和14:57至15:00,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托,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集合競價階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從9:20至9:25的時間段,滬深兩市都不接受集合競價的撤單。
股民要特別註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滬深兩市的規則都不壹樣。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
9:15—9:20這五分鐘,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14:57—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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