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瑞典經濟學家林達爾的平衡命名推理,期貨市場存在* * *產品現象。但是,給* * *產品壹個經典的定義似乎並不容易,找到壹個* * *產品的中國標準定義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們只知道* * *產品最明顯的兩個特點是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對於* *產品來說,每個個體的消耗量就是* * *用品的總量。在驗證* * *用品的均衡產量時,人們往往會與林達爾均衡聯系在壹起,認為“人們願意為生產某種* * *用品而支付的成本之和等於生產這些* * *用品所需的成本”。
本文基於林達爾的模型理論,構建了壹個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模型,研究了稅負和公共物品供給的均衡條件,並討論了費改稅的局限性。
假設有兩個農民,A和B,他們的偏好是壹樣的。他們都參與公共物品需求和公共物品供給的決策,並願意分享相應的稅收份額。a和b的效用函數如下:
UA=UA(XA,G)
UB = UB(XB G)
XA和XB分別代表A和B可以消費的私人物品的壹個向量,G代表個人承擔的公共物品的成本。為了分析方便,將這種成本負擔稱為“含稅價格”。不管是A還是B,目標函數都是效用函數最大化:
最大UA(XA,G)
馬克斯·烏布(XB,G)
同時,它們都受到以下限制:
YA≥PXA+汞
YB≥PXB+(l-h)G
這裏,H是公共品幹旱負擔1,T是負擔,那麽根據定義,B對公共品成本的負擔是1-H,YA代表農戶A的收入,y B代表農戶B的收入,P是私人物品的價格向量。該模型可以用圖l來表示,圖中縱軸代表農戶A承擔公共產品成本的比例,橫軸代表公共產品的供給數量,AA曲線代表農戶A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對應的原點是OA,BB曲線代表農戶B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對應的原點是OB。模型的任務是確定均衡稅負h*和公共產品均衡供給量G*,即均衡公共支出規模,以達到稅負和公共支出規模的最佳優勢E。這個模型表明,農村公共產品的均衡供給壹方面要根據社會的真實需求來確定,即A和B的需求曲線決定了公共產品的均衡供給,進而決定了均衡稅收水平。另壹方面,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對農民私人產品的產出產生影響。即稅收價格的高低同時影響著農民效用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