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主觀因素。要求行為人具有利用內幕信息以外的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的故意。如果行為人沒有這種故意,則不構成犯罪。如何判斷是否故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行為人是否知道特定的未公開信息,即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如果不知道,當事人不能使用;(2)當事人是否從事了相關行為,即只有從事了相關行為才有可能推斷其故意;(3)當事人在相關行為發生前和發生過程中的心理狀態。
第三,客觀要素。客觀要求是行為人利用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規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或者暗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
第四,對象要素。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客體是金融秩序,更準確地說是證券期貨市場的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