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是雙方和多方之間的合約,他們的價值定義在金融資產或者是資產組合,壹般包括債權,大眾商品,貨幣,利率,市場指數和股票等等。 期貨合約,遠期合同,期權,互換,權證等等都是非常常見的衍生商品,而這些衍生品會因為他們的價值受到合約表現的影響,這類似於股票期權,也是壹種衍生品,因為他的價值是來自於股票的價值衍生而來。 雖然衍生品的價值是來自於資產為基礎,但是衍生品並不是擁有該資產,只是擁有合約單而已,衍生品屬於高級或者技術性的投資領域,用於投機和對沖的目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農民和中間商。 農民認為雨季的到來會影響到收割蔬菜的產量,導致農民的收益受到影響,所以農民就是找中間商的老板簽訂了三個月的合同,內容是中間商在未來的三個月必須以10元收購所有的蔬菜,中間商簽訂合約是為了保障商品供應,盡管雙方通過對沖降低了風險,但他們依然面臨價格變化的風險。 農民得到了價格合約的價值保證,但是價格可能會上漲,比如天氣晴朗,農民收成非常好,但是最終將會失去可以得到的額外收入,同樣,商品價格可能會下降,中間商不得不為商品支付高於市場的價格。 這就是利用期貨合約的對沖,讓農民更專註於經營蔬菜,並減少對價格波動而擔心,而中間商也能保障商品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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