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支付其購買耐用消費品的人民幣貸款。
其中,耐用消費品壹般是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正常使用壽命在兩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住房、汽車除外)。大額耐用消費品是指單價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正常使用壽命期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包括家用電器、電腦、家具、健身器材、衛生潔具、樂器等(汽車、房屋除外)。
借款人需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人,且信用良好,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擴展資料:
貨款辦理流程:
1、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店選擇商品,經商店初審同意後,填寫分期還款申請表;
2、客戶持申請表到銀行指定受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並附有關資料(如:戶口原件、身份證原件、工作證或工作單位證明、收入證明等);
3、銀行審查同意後,為借款人辦理貸款手續,並與申請人簽訂個人耐用消費品借款合同及保證或抵押合同,向商店發出《客戶消費貸款分期還款核準通知單》(所購商品價格在1萬元以內,可用本貸款購買商品作抵押。
4、商店通知客戶支付首期購貨款項,並開出《分期付款現金收據》壹式三聯(首期付款額壹般為所購商品價值總額的20-30%);
5、商店通知客戶提貨,並要求客戶提貨時簽《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客戶收貨單》,將《收貨單》及《商品發票》(原件)交銀行提示劃款;
6、銀行將客戶申請的貸款劃轉給特約經銷商;
7、客戶每月按時將款項存入在銀行的存款賬戶或信用卡,由銀行執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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