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所載內容可以分為:
1、貨幣證券,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則商業信用工具,主要用於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報酬的支付和債權債務的清算等,常見的有期票、匯票、本票、支票等。
2、資本證券,它是指把資本投入企業或把資本供給企業或國家的壹種書面證明文件,資本證券主要包括股權證券(所有權證券)和債權證券,如各種股票和各種債券等。
3、貨物證券(商品證券)是指對貨物有提取權的證明,它證明證券持有人可以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常見的有棧單、運貨證書、提貨單等。
證券交易規則,為了維護證券交易市場而頒布的具有法律依據的規則。主要包含:
(壹)在合法的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二)以合法方式交易。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從而為發展證券期貨交易留有法律空間。
(三)規範證券交易服務。首先,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賬戶保密。除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者,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等機構不向任何人提供客戶開立賬戶的情況,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次,是證券交易的收費必須合理,並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證券交易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統壹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二條 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
第壹條為提供證券集中交易場所、創造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證券事業的發展,特設立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