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協會名稱為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為深圳互聯網金融協會,縮寫為SZIFA。本章程所稱互聯網金融,是指依托互聯網、移動通信、大數據處理等技術手段,提供第三方支付結算、移動支付、網絡信貸、眾籌融資(股權)、金融產品銷售、電子商務金融、要素平臺等金融中介服務的法人企業;以及傳統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設立的創新型網絡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機構、加盟商、R&D中心等。
第二條協會是深圳市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聯合組織。是由深圳市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專門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科研機構、相關中介機構和個人組成的深圳市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是當地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在深圳依法登記註冊後具有社會組織法人資格。
第三條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相互聯系、共同探討,旨在搭建跨行業、專業化的行業聯盟自律平臺。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統籌、組織、協調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的重大研究項目、重大決策事項和資金使用。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接受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的整體指導和協調。
第四條協會宗旨:為會員搭建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規範市場行為,加強交流合作,維護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健康發展。
第五條協會接受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金融辦”)、駐深金融監管部門和深圳市協會登記管理局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第六條本協會的住所設在深圳。
第二章職責和責任
第七條協會履行下列行業自律職責:
(壹)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建立自律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和公開制度,接受會員單位和社會公眾投訴,采取自律懲戒措施,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推動實施並監督會員執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行業信用體系和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加強誠信監管,幫助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制定行業從業人員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對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組織行業從業人員相關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對違反章程、自律公約、管理制度等的會員。,損害行業利益的,可以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自律處罰;
(六)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涉嫌違法違規的投訴和行業內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
第八條協會履行下列行業維權職責:
(壹)組織會員制定維權公約,通過開展區域信用環境評級、公布誠實守信客戶或違約客戶名單、實施行業聯合制裁等方式,制止各類侵權行為,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改革發展的有關問題,建立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機制,爭取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的外部環境;
(三)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維權調查,及時對會員進行風險提示,促進會員加強風險管理。
第九條協會履行以下行業協調職責:
(壹)接受會員委托,協調與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關系,協助監管部門落實相關政策措施;
(二)協調會員之間的關系,建立健全內部糾紛調解機制,公平合理地解決各類矛盾糾紛,營造良好的行業環境;
(三)協調會員與公眾的關系,加強會員與公眾的溝通,維護會員和客戶的合法權益,提高公眾的理財意識和風險意識;
(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制定並落實行業輿情監測、引導和應對機制,正確引導輿論,自覺接受輿論監督,維護行業聲譽和經營秩序。
第十條協會履行以下服務職責:
(壹)建立會員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組織會員之間的業務、技術、信息交流與合作,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二)組織與市內外專業機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的交流合作;
(三)加強與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協會的溝通協調,搭建銀企投融資合作平臺;
(4)充分發揮行業整體宣傳功能,協調組織會員開展新業務、新政策的宣傳咨詢活動,大力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公眾金融意識;
(5)組織商業競賽活動,增進會員之間的了解和友誼,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
第十壹條法律法規、市金融辦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和成員交辦和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協會的自律、維權、協調和服務工作應接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協會的自律、維權等各行業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財務審計等應經市金融辦批準後實施。
第十三條協會年度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市金融辦審核,月度工作進展或日常動態應及時報送市金融辦。
第三章成員
第十四條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成員單位名單及變動情況應報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承認公司章程;
(二)自願入會並積極承擔和履行會員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條申請加入協會的機構會員或社會團體會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在深圳註冊的依托互聯網技術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和互聯網金融企業。
(2)經相關主管部門和協會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相關互聯網金融子行業協會,或管理規範、有意願加入互聯網金融協會的企業協會。
(3)從事互聯網金融發展理論研究並具有壹定影響力的社會研究機構。
(四)有投融資需求或其他信息需求的相關單位。
第十七條申請加入協會的個人會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從事互聯網金融的企業家和高級管理人員;
(2)從事互聯網金融理論研究並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家學者;
(3)關心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各界知名人士;
(4)有投融資需求或其他信息需求的相關人員。
第十八條法人自願組成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接受協會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協會活動,並按規定繳納會費的,可以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第十九條申請加入協會的機構應提交以下文件:
(壹)申請表和會員申請登記表。申請書應當載明承認章程並參與其活動的申請人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和簡歷。
第二十條協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人的申請,並將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受理申請。
第二十壹條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向申請人頒發會員證書,申請人即獲得會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出席會員大會,行使審議權、表決權、表決權和被選舉權;
(二)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享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四)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
(五)監督協會的工作並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要求協會為其保守商業秘密;
(七)自願入會和退出自由;
(八)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會員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壹)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律公約,執行協會決議;
(二)關心和支持協會的工作,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承擔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接受與協會有關的詢問和調查,提供協會要求的相關信息;
(四)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五)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四條會員應當指定法定代表人出席會員大會。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其他主要負責人出席。
第二十五條協會編制統壹的會員名單。會員名單中的項目發生變化時,會員單位應在15天內書面通知協會,以便記錄相應的變化。
第二十六條會員壹年內未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或未繳納會費的,經協會秘書處確認後,視為自動退出協會,由秘書處內部通知會員單位。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會員資格終止:
自動撤回;
(二)主動退出會議的;
(三)違反章程規定被取消會員資格的;
(四)法人資格依法終止。
第二十八條會員自願退出會議,應提前三個月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後辦理退出手續。
第二十九條會員違反章程和行業自律制度的,協會可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
(1)警告;
(2)通報批評;
(3)暫停行使會員權利1-6個月;
(4)取消會員資格。
受到上述處罰的會員有權向理事會申請復議,也可以直接向會員大會申請裁決。理事會收到復議申請後,應當作出答復。如果會員對答復不滿意,可以向會員大會申請裁決。股東大會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第四章組織結構
第三十條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每個會員有壹票表決權。
第三十壹條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責: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議批準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協會的財務收支報告;
(三)審議批準協會的工作計劃;
(四)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和監事;
(五)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監事;
(六)審議取消會員資格的決定;
(七)審議通過會費繳納標準;
(八)決定終止;
(九)其他需要大會審議決定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會員大會每年召開壹次,每兩年召開壹次。經董事會或三分之壹以上成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不得研究提議議題以外的事項。
第33條社員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員出席,始得舉行。會員大會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員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特殊情況下,股東大會可以采用通訊表決方式對提案進行表決。
第三十四條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是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大會負責。理事會負責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理事會由成員理事和非成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的會員理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擔任。非會員理事由主管部門推薦,必須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協會設若幹名理事,每名理事任期兩年。董事任期屆滿,不得連選連任。會員理事在任期內離任的,其所屬單位應當通知協會,繼任人自動接任協會原理事職務,協會將公告所有會員單位。
第三十五條理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壹)負責召集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收支情況;
(二)選舉和罷免執行董事;
(三)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四)監督會員遵守章程和行業自律制度,處罰違反章程和行業自律制度的會員。其中,取消會員資格的處罰應報股東大會決定;
(五)制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決算;
(六)審批會員的入會申請;
(七)審批會員的自願退會;
(八)審批行業自律制度;
(九)審批協會分支機構和內部機構的設立;
(十)任免協會秘書長;
(十壹)審定協會副秘書長的聘任;
(十二)審批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單位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命;
(十三)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十四)審議批準協會的重要規章制度;
(十五)其他需要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六條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六個月召開壹次。經董事長或三分之壹以上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經監事會提議,也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特殊情況可通過通訊方式召開。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並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條董事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會議作出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八條董事會人數超過30人時,應根據需要從董事中選舉常務董事,並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董事會負責。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履行理事會職責。秘書長和監事會主席列席了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九條理事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壹次,至少每半年召開壹次。經會長或者三分之壹以上常務理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議。特殊情況可通過通訊方式召開。
第四十條常務理事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務理事會成員出席方可舉行。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常務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方可生效。
第四十壹條本會設監事會,由監事會主席壹人和監事若幹人組成。董事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原則上,他們不得連任。監事會主席由其所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第四十二條監事會履行下列職責:
(a)向大會提交報告;
(2)列席董事會會議;
(三)監督會費的收取和財務預決算的執行;
(四)監督協會的各項業務活動;
(五)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
(六)負責組織對會員投訴的調查取證,也可以委托秘書處處理;
(七)監督協會按照章程開展工作;
(八)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協會根據市政府需要聘請顧問,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
顧問負責組織協調互聯網金融發展戰略、產業政策、行業標準、監管模式等重大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協會換屆選舉、人事變動等重大事項;負責指導協會秘書處的工作,為協會日常工作和重大決策事項提供指導和建議。
顧問由協會聘任,並報市金融辦備案。
第四十四條根據工作需要,經秘書處提議,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協會可以設立若幹專業委員會。
第四十五條協會設秘書處,秘書處是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秘書處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幹內部工作機構。采取成員單位派駐、外部聘用等方式調配精幹人員,逐步實現年輕化、職業化、專業化。如工作需要,會長、副會長和專業委員會主任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商後派員到秘書處工作。成員單位派駐的專職人員在被委派單位依法享有合法權益。協會秘書處對會員單位派駐的專職人員進行崗位考核,委派單位在安排其派出人員的崗位和薪酬時,應當將其在協會秘書處的工作表現作為重要參考。在工資待遇和晉升方面,相當於本單位同類人員。
第四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經深圳市金融辦審核同意後,報深圳市民政局登記備案。
第四十七條本會設會長、副會長和監事。會長、副會長、監事的任期為兩年,會長由理事輪流擔任。原則上,他不連任。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應當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市金融辦批準,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同意。
第四十六條會長是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職責:
(壹)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簽署協會決議和有關重要文件;
(四)組織領導協會的重大工作。
副總統協助總統工作。總裁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指定壹名副總裁代為履行職責。
第四十八條監事會主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主持監事會會議;
(二)出席常務理事會會議;
(三)主持監事會工作。
第四十九條協會設專職秘書長,任期兩年,不得連任。
秘書長由會長、副會長提名推薦,理事會討論研究後聘任,經深圳市金融辦批準後,由深圳市民政局登記備案。
協會有幾個副秘書長。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經市金融辦批準後,由協會聘任或解聘。
第五十條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壹)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內設機構的工作;
(三)提名任命秘書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批準後實施;
(四)提出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用名單,報常務理事會批準後實施;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十壹條會長、副會長、監事、秘書長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符合深圳市民政局關於群眾團體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
(2)在互聯網金融行業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較高知名度;
(三)在知名金融機構或者互聯網企業等相關單位擔任過相應的領導職務;
(四)熱愛協會工作;
(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最高年齡不超過70歲。
(六)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二條協會秘書處壹般工作人員(包括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工作期間違法違紀或者損害行業利益的,可以提前解聘。秘書處領導在任職期間違法亂紀或損害行業利益的,經理事會研究可提前解聘,理事會將任命臨時代理領導或提前改選。
第五十三條深圳市金融辦對協會的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會議進行業務指導,並派員列席會議。
第五十四條會員單位違法違紀,損害行業利益和協會聲譽,或者面臨破產倒閉風險,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者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受到監管部門或者行政機關處罰時。視情節輕重,理事會將終止其會員資格或協會會員資格,並報市金融辦批準。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五十四條協會的資金來源主要是:
(壹)會費;
(2)捐贈;
(三)在批準的經營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四)接受政府補助或者政府機構補貼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條協會會費的收取實行預算制,即根據協會業務工作和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並報市金融辦批準後執行。
第五十六條組織年度工作計劃以外的大型活動,經理事會決議可以暫不征收經費或者專項費用。
第五十七條協會經費應當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和協會自身建設,不得在會員之間分配。
第五十八條本會接受捐贈和資助的資產應當按照捐贈人和資助人的要求使用,並報告使用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變相進行考核。捐贈人、資助人或者單位、會員和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協會應當如實回答捐贈人、贊助人或者單位、會員和監事的詢問。
第五十九條協會應當建立規範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數據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第六十條協會應當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應當準確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與接收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六十壹條協會資產管理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監事會以及市金融辦、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十二條協會變更法定代表人時,應接受深圳市金融辦和深圳市民政局組織的業務指導和財務審計。
第六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協會資產。
第六十四條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五條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財務核算獨立,會費統籌使用。
第六章終止和財產處理
第六十六條協會自行終止、解散,或者因分立、合並需要註銷的,由董事會提出終止議案。
第六十七條終止協會的議案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深圳市金融辦審批。
第六十八條協會終止前,應在深圳市金融辦及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九條本會經深圳市民政局註銷登記後終止。
第七十條本會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深圳市金融辦和深圳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壹條本章程由會員大會審議表決。
第七十二條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三條本章程的修改,應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主管部門審議同意、深圳市民政局批準後15日內提交會員大會。
第七十四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