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 申請牌照 收購牌照
股東 審查股東背景,資金狀況及資金來源及合法性1,2 審查股東背景,資金狀況及資金來源及合法性1,2
商業,營運,管理,合規,公司管治,交易系統及設施等等 重新設立2 可以繼續使用被收購牌照公司的現有系統及設施3
負責人及其他員工 需要重新尋找合適的最少2名負責人2 可以繼續聘用被收購牌照公司的負責人及員工3
準備材料及審批時間 9-12個月4 約6個月4
獲成功審批的機會 中等5 較高5
1.申請者必須確定在申請時有足夠合法資金在香港的銀行體系,作為收購現有牌照或申請全新牌照及營運牌照公司之用。
2.證監會主要審批事項 (證監會的考慮會隨時間及個別案例不同, 審查範圍可能不只限於以上事項) 。
3.證監會已經認可原有股東及管理團隊的管治及措施,但亦會詢問有關轉換股東後的情況。
4.這是壹般案例的估計,申請時隨著實際情況及個別案例不同,可能影響申請時間長短。
5.這是壹般案例的估計,申請時隨著實際情況及個別案例不同,可能影響申請獲成功審批的機會。
6.如有進壹步問題,可找善盈投資顧問集團(Success Power Investment Advisory Company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