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新上證綜指采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上證綜指的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壹個月以後方列入計算範圍。
如其他幾位所講,現在不能對上證綜指進行交易 不過,現在的ETF是跟股票指數有關的ETF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又稱交易所交易基金。 它是壹種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產品,交易手續與股票完全相同。 ETF管理的資產是壹攬子股票組合,這壹組合中的股票種類與某壹特定指數,如上證50指數,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數量與該指數的成份股構成比例壹致,ETF交易價格取決於它擁有的壹攬子股票的價值,即“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ETF的投資組合通常完全復制標的指數,其凈值表現與盯住的特定指數高度壹致。比如上證50ETF的凈值表現就與上證50指數的漲跌高度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