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50ETF期權的交易規則
1、合約編碼:合約編碼用於識別和記錄期權合約,唯壹且不重復使用。上證50ETF期權合約編碼由8位數字構成,從10000001起按順序對掛牌合約進行編排,跟股票代碼是壹樣的。
2、合約的理解:如果妳購買了壹張上證50ETF期權,就會給妳壹份期權合約,那麽期權合約要如何理解呢?大家可以看看這個例子:比如我們購買壹份“50ETF沽4月2250”合約,我們可以看到“50ETF”是期權的標的;“沽”是指權利的分類,即看跌合約(同理,如果是“購”,即看漲合約);“1月”是指到期月份,即合約到期日是4月27日(每月第四周的周三,節假日順延);“2250”是指期權的行權價。
3、合約類型:它的合約類型分為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兩種類型,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4、合約單位:每張上證50ETF期權合約對應10000份“50ETF”基金份額。單筆交易,每次至少壹張,最多30張。
5、到期月份: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4個月份。壹般交易月份為本月跟次月。
6、行權價格:即按期權合約規定,期權權利方到期行權時買進或賣出合約表弟的交易價格。
7、權利金:期權買方想擁有權利,必須付出壹定的費用給期權賣方,該費用即稱之為權利金。權利金的大小主要受到期時間長短,執行價高低,市場價,以及波動率高低等因素所影響。
8、50ETF期權合約交易的手續費:由合作的期權經營機構(交易所指定的券商或期貨公司或經營機構)定額收取,雙邊收取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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