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貨交易所錫期貨標準合約
上海期貨交易所錫期貨標準合約附件
壹、交割單位
錫標準合約的交易單位為每手1噸,交割單位為每壹倉單2噸,交割應當以每壹倉單的整數倍交割。
二、質量規定
1、用於本合約實物交割的錫錠,應當符合國標GB/T728-2010Sn99.90A牌號規定,其中錫含量不小於99.90%。
2、外型及塊重。交割的錫應當為錠,國產錫的每錠重量為25kg±1.5kg。
3、每壹倉單的溢短不超過±3%,磅差不超過±0.1%。
4、每壹倉單的錫錠,應當是同壹生產企業生產、同壹牌號和級別、同壹註冊品牌、同壹質量品級、同壹塊形、同壹包裝數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組成。
5、每壹倉單的錫錠,應當是交易所註冊的品牌,附有質量證明書。
6、倉單應當由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按規定驗收合格後出具。
三、交易所認可的生產企業和註冊品牌
用於實物交割的錫錠,應當是交易所註冊的品牌。具體的註冊品牌和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另行規定並公告。
四、指定交割倉庫
由交易所指定並另行公告,異地交割倉庫升貼水標準由交易所規定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