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實物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的選取也不盡相同。集中交割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壹般采用該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壹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鄭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貨采取集中交割方式,期貨交割價格是期貨合約交割月第壹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上海期貨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結算價是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
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種均可采用滾動交割方式,滾動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結算價;若在最後交易日之後進行的交割,期貨交割價格是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壹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期貨可采取滾動交割方式,但對於滾動交割和最後交易日之後進行交割,期貨價格價格均為配對日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
期貨交割價格的計算方式:
1、滾動交割配對日交割結算價采用該期貨合約配對日的當日結算價;
2、大連商品交易所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配對日結算價;集中交割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采用該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壹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
3、上海期貨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但黃金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5個有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燃料油期貨的交割結算價為該合約最後10個交易日按照時間的加權平均價。
3、期轉現結算價采用買賣雙方協議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