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互換交易的壹個關鍵問題是如何管理互換交易的風險敞口,根據商品互換的清算機制,利用現金流分析和VAR分析原理,對商品互換頭寸及其投資組合的風險敞口進行了分析,為研究中央對手方清算的風險敞口和保證金機制,以及雙邊清算安排下的對手方風險敞口和保證金機制提供參考。
交易清算模式
目前,商品互換市場的交易清算模式基本存在三種情況:壹是場外市場模式,即商品互換的交易和清算都在有組織的交易所外進行;二是互換的交易環節在場外進行,而清算環節在場內進行,例如,CMEClearPort、SGXAsiaClear等模式,這也是《多德弗蘭克法案》推出後,多數國外交易所積極推行的模式;三是商品互換的交易環節,在集中互換交易設施(SEF)進行,並通過(交易所)集中清算的方式清算,例如,ICE推出的普氏eWindow交易平臺和ICE互換清算平臺。
對於第壹種情況,交易雙方要承擔對手方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是由衍生品價格變動引致的風險;信用風險,即交易對手方不能履約的風險;結算風險,指由於非信用原因所導致的資金支付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指由於政治、自然或其他不可抗力所導致的風險。
對於後兩種情況,交易所作為中央對手方,可以分散交易雙方的風險,並承擔交易雙方的履約風險(或信用風險,即當壹方違約時,中央對手方要保證支付給另壹方,以確保保證金的履行)。交易所作為中央對手方,為了避免交易壹方的違約風險,需要通過建立事前和事中的風險管理制度來管理中央對方風險。
現金流的特征
互換在本質上是壹系列遠期合約的組合。對於用固定價格交換浮動價格的壹方(可稱買方),可以理解為通過支付“固定價格”,即現金流出,並獲得“浮動價格”收益;對於對手方(可稱賣方),則是通過支出“浮動價格”,獲得“固定價格”收益。從其現金流情況來看,商品互換交易是壹種基於浮動價格和固定價格的價差交易,從這種意義上也可以將商品互換合約理解成壹種價差合約。
我們假定商品的總數量為Q,pf表示固定價格,pti表示ti時刻的浮動價格,i=1,2?,n。
假設ti時刻的短期利率為ri,在ti時刻,商品價值Vti的貼現值可以表示為Vti'=Vti×e-riti=Q×Pf×e-riti。
同樣,在ti時刻,以浮動價格pti結算的商品價值Wti的貼現值可以表示為Wti'=Wti×e-riti=Q×Pti×e-riti。
因此,在ti時刻買方的凈收益為Nti=Wti'-Vti'。
相應的,賣方的凈收益則為買方凈收益的相反數。
在雙邊市場的風險敞口及管理
互換交易在雙邊清算模式下,通常並不采用每日無負債的結算制度安排,所以其保證金通常分為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主要用於防範對手方違約導致的結算風險和平倉風險。
初始保證金主要用於防範違約發生後的處置互換交易頭寸的風險,也就是平倉風險。壹般可以從兩個角度考慮初始保證金需要覆蓋的敞口情況:壹是根據歷史波動情況來確定。通常采用在險價值評估的方法,在壹定的置信水平下,估計歷史的最大可能損失,防範對手方違約時,有足夠的保證金彌補潛在損失。二是根據平倉風險來確定。平倉風險,是指從另壹個角度理解違約風險的處置,如果機構可以利用壹個流動性市場的工具(如期貨)來復制互換頭寸,那麽當對手方出現違約時,在極端情況下,對期貨頭寸進行平倉可能導致的損失,就是其對應的風險敞口,例如,雙方約定在互換交易到期日後的第二天進行結算,通常會按照兩個漲跌停板的水平來設置平倉風險。
維持保證金主要關註壹定時間內的浮動盈虧情況,並確定保證金水平,從而降低到期時的結算風險。這部分風險可以根據約定,按照壹定時間進行盯市,並根據浮虧情況計收保證金,例如,在逐日盯市的制度安排下,每天計算互換頭寸的浮動盈虧情況,如果出現虧損,則要追加相應的保證金。
在中央對手方市場的風險敞口及管理
互換交易在中央對手方市場的風險敞口和保證金管理機制,與盯市制度、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漲跌停板制度聯系緊密。盯市制度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要求保證金可以覆蓋日間價格波動,並逐日盯市,所以日間價格波動是中央對手方市場關註的主要市場波動。同時,在漲跌停板制度下,這種日間波動是便於計量和管理的。
互換產品的風險敞口
中央對手方通常需要面對交易雙方可能發生的違約風險,由於商品互換采取凈額軋差結算,即將固定價格與浮動價格的差額按照商品數量進行結算,這個資金敞口也就是中央對手方需要承擔的資金風險,可以表示為R=(Pti-Pf)×Q。
給定時間的初始狀態i=0,即t0時刻,中央對手方承擔的風險為Rt0=(Pt0-Pf)×Q。
那麽,在下壹時點i=1時,即t1時刻,中央對手方承擔的風險為Rt1=(Pt1-Pf)×Q(1)
假定在時間[t0,t1]內,價格波動範圍為[0,±σ],則t1時刻的商品價格為Pt1=Pto×(1±σ)(2)
中央對手方面對的最大違約風險是當價格發生極端波動時,交易壹方的日內最大虧損。因此,由(1)式和(2)式,我們可以定義日內的最大違約風險為Rt1=[Pto×(1±σ)-Pf]×Q。
風險敞口的管理
交易所在制定保證金制度時,對於單個互換頭寸的每日保證金應該能夠覆蓋這個風險。值得註意的是,對於互換標的相同的交易,買賣雙方的保證金水平與浮動價格、固定價格有關。對於以期貨價格作為浮動價格的互換交易來說,浮動價格的波動範圍就是期貨價格的漲跌停板。因此,對於既定固定價格的互換交易來說,其保證金水平應該能夠覆蓋因浮動價格波動所產生的風險。
根據以上對互換風險敞口的分析,買方需要交納的保證金,應該能夠覆蓋自身的最大虧損(即賣方的最大盈利)。因此,買方風險敞口為Rt1=[Pto×(1-σ)-Pf]×Q(1)
賣方需要交納的保證金,應該能夠覆蓋自身的最大虧損(即買方的最大盈利)。因此,賣方風險敞口為Rt1=[Pto×(1+σ)-Pf]×Q(2)
我們假設交易雙方進行了壹次鐵礦石互換交易,其浮動價格參照大商所鐵礦石期貨1405合約價格。已知鐵礦石1405合約2013年11月4日浮動價格(期貨價格)的結算價為950元/噸,假設互換雙方簽訂的固定價格為930元/噸,已知鐵礦石期貨價格的漲跌停板為4%。那麽當天(11月4日)鐵礦石互換頭寸的盈虧為20元/噸,根據以上兩個公式(1)和(2),我們可以測算互換交易中買賣雙方所持互換頭寸的最大盈虧。
根據以上情況,交易所設定的保證金壹般應該覆蓋買賣雙方的最大資金敞口。
圖為實際盈虧與最大資金敞口
與期貨合約組合的風險敞口及管理
互換投資組合的構成
互換交易通常由金融機構來安排,為了規避風險,金融機構傾向於同時與不同的交易對手簽訂能夠相互抵消的協議。在實際情況中,金融機構經常持有互換頭寸,這意味著他們壹般會同壹方簽訂互換協議,然後再尋找反向頭寸,而在這期間金融機構則利用其他產品(如期貨等)來對沖已持有的互換產品的風險。實際上,在交易中任何壹方都會面臨對沖單壹互換頭寸風險的問題。
壹個互換頭寸S,實際上含有兩條腿,壹條腿可以理解為價格為固定價格pf的遠期合約,另壹條腿可以理解為價格為浮動價格pt的遠期合約。對於固定價格的那條腿,可以理解為持有互換頭寸的固定持倉成本,所以不難判斷,互換頭寸的風險主要來自浮動價格這條腿,只要建立壹個反向頭寸,對沖掉浮動價格的風險,那麽互換頭寸的風險就能夠得到有效管理。因此,交易所作為中央對手方,可以制定相應的抵押品管理辦法,例如,允許國債、標準倉單等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品,投資者則可以根據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利用有價證券來充抵保證金,以此降低所產生的固定持倉成本。
有組合的風險敞口
對於含有互換頭寸的投資組合,互換頭寸的風險敞口是浮動價格與固定價格的價差,由於固定價格為常數,所以這個風險敞口的變動趨勢和波動情況主要與浮動價格有關。針對這種特點,投資者可以構造以下兩種組合:
第壹種情況,投資者可以利用壹個期貨多頭和壹個期貨空頭構造壹個價差組合,形成與互換頭寸的價差大小相等(或相近)、方向相反的保護頭寸,該組合包含壹個互換頭寸、壹個期貨多頭頭寸和壹個期貨空頭頭寸,即portfolio=(S,F1,F2),其中S為互換頭寸,F1和F2分別為兩個期貨頭寸,我們令兩個期貨頭寸的價格分別為P1和P2。其中,F1用於復制浮動價格,價格波動特征和長期趨勢與浮動價格近似;F2用於復制固定價格,其價格波動較小,較為穩定。那麽這個投資組合所形成的風險敞口為│P1-P2│-│Pt-Pf│。
第二種情況,由於互換頭寸的風險主要來自浮動價格,所以投資者可以建立壹個與浮動價格相對沖的期貨頭寸,即Portfolio=(S,F1),這樣的組合實際上可以看作兩個期貨頭寸和壹個遠期合約的組合。對於買方來說,主要需要規避浮動價格下跌的風險,所以需要建立壹個空頭期貨頭寸;對於賣方來說,主要規避浮動價格上漲的風險,所以需要建立壹個多頭期貨頭寸。因此,互換頭寸與期貨頭寸所形成的投資組合的凈值,應該為互換頭寸凈值與期貨頭寸凈值之和。我們假定賣方所建立的期貨頭寸的成交價格為f,那麽賣方投資組合的凈值可以表達為N=(pf_pt)+(pt_f)=pf_f。
同樣,假定買方所建立的期貨頭寸的成交價格為f’,那麽買方投資組合的凈值可以表達為N=(pt_pf)+(f’_pt)=f’_pf。
總之,對互換頭寸的風險管理能力,取決於買賣雙方所建立的期貨頭寸的情況,其中最理想的情況就是期貨頭寸的成交價格f等於互換的固定價格,這樣投資組合的風險敞口為零。然而,在實際情況中,有時很難達到理想狀態,任何壹方都會以壹個對自己有利的價格建立保護性期貨頭寸,所以形成的投資組合風險敞口(凈值)是固定的。
對投資組合的風險敞口管理
對於第壹種情況,就互換頭寸的多頭來說,其持有浮動價格多頭,應該持有與浮動價格近似的期貨頭寸空頭,以及壹個價格波動較小且與固定價格相近的期貨多頭。因此,這個組合t1時刻的風險敞口為Rt1=[Pt0×(1±σ)-Pf-P1×(1±σ)+P2×(1±σ)]×Q。其中,我們假設│P1-P2│-│Pt-Pf│=c,c≥0,當c=0時,該投資組合的風險敞口為零,而當c>0時,從這個投資組合來看,相當於增加了壹個固定的(穩定的)現金流,這部分是壹個相對固定的存量,不會產生波動風險。因此,可以通過固定收益產品(國債等)進行抵押擔保。
對於第二種情況,組合t1時刻的風險敞口為Rt1=(Pf-f)×Q。
同樣,利用上面的例子,我們假設賣方為了規避浮動價格上漲而導致的風險,買入壹個鐵礦石期貨合約(多頭),假設開倉價格為935元/噸,那麽11月4日當天這個投資組合的凈值為(930-950)+(950-935)=-20+15=-5(元/噸),即互換頭寸的凈值為-20元/噸,期貨頭寸的凈值為15元/噸,組合頭寸的凈值為-5元/噸。
在上例中,賣方的投資組合風險敞口為5元/噸(見下表)。值得註意的是,在整個投資周期內,投資組合的風險敞口是固定的,所以投資組合需要維持固定的保證金水平,而且遠遠小於當前互換頭寸的保證金。
結論與展望
目前,場外市場“場內化”的趨勢日益顯著,交易所可以在交易和清算方面為場外市場提供延伸服務,為場外市場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充分發揮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在交易、清算領域的優勢,確保市場的穩定運行。
第壹,探索雙邊清算機制下的風險特征和計量方案,從而設計更符合雙邊清算的風險管理制度;第二,研究集中清算模式下,場外衍生品頭寸組合的風險特點,並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第三,在實現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對接的過程中,有必要研究跨市場交叉保證制度安排。另外,在場內和場外組合保證金這樣的框架下,進壹步分析場外互換頭寸與場內期貨頭寸的風險特征,為研究組合保證金制度提供參考,進壹步優化投資者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