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縣級以上鋼鐵生產企業銷售的鋼材(國家和市物資部門組織的產需銜接和資源統籌除外);
2、進口鋼材(不含經貿部門進出口和各省市納入減免稅指導安排的進口鋼材);
3、國家和地方市場上的鋼材;
4、利用廢鋼加工鋼材;
5、使用單位庫存是多余的,因為品種規格不對,各級主管部門的供銷機構出售的鋼材在本系統中確實是多余的;
6、從組織外調入鋼材的合法經營單位;
7、非生產經營或非使用單位,經市計委批準,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壹次性鋼材臨時營業執照。第五條下列鋼材可以不通過鋼材市場銷售:
1,縣級及縣級以下鋼鐵企業用自產鋼材生產的鋼材;
2、各級物資企業及其供應網點直接供應用戶和按物資管理部門指定的方向銷售的鋼材;
3、各部門供銷社及其網點供應本部門直屬直供企業的鋼材;
4.由物資部門委托的縣以下鄉鎮企業供銷公司和縣以下供銷社按批準的經營範圍銷售的鋼材。第六條準入資格審查
1.進入市場的交易者必須是經批準的經營企業、鋼材生產企業和鋼材使用單位。
2、按第四條規定銷售的鋼材,原則上必須在現場設立,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副本)及有關證件,向市場管理處申請辦理入場登記手續後,方可銷售。
3.銷售第四條第(四)項至第(五)項所列鋼材,銷售者必須在銷售前取得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的《鋼材調劑、調劑、經營審批表》,由經銷者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報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審批後,方可進場銷售。第七條鋼材進場交易原則和交易方式
1.市場內的交易活動應在國家產業政策傾斜供應原則的指導下進行,優先滿足本市生產維修、出口創匯、優質名牌、市場熱銷產品、重點基礎設施和技術引進項目的需要。
2.交易方式可以是現貨,也可以是期貨交易;也可以采取產需直接交易;也可以委托相應業務範圍的物資經營企業或委托市場采購、代銷、儲存、運輸、調劑和結算。
3.現場交易必須做到資源、價格、交易、結算“四公開”,不允許現金交易。第八條來料流向(銷售目標)
1、鋼鐵生產企業按規定自銷的資源,可出售給合法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生產企業。
2、物資經營企業,可以直接銷售給使用單位,也可以銷售給不同地區、不同級別的物資經營企業。
3.企業主管部門的供銷機構和用戶,可以將庫存多余或品種不對的資源直接交給有直供任務的用戶和物資供應機構,也可以交給物資管理企業收購或代銷。
4、非生產、經營或非使用鋼鐵的單位,經批準壹次性經營的鋼鐵資源,只能出售給經批準的對象。
5.物資合作聯營組織的開發資源,原則上應出售給用戶。第九條市場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
1,所有投放市場的鋼材都要明碼標價,交易價格原則上由供需雙方協商商定;國家或省有統壹最高限價的,按規定執行。
2.投入市場的鋼材必須持有生產企業出具的產品合格證或質保書(進口鋼材必須有商檢證書);無產品合格證或質保書的產品或有使用價值的殘次品,應由銷售單位出具質量說明書。
3、按國家規定必須進入鋼材市場銷售的鋼材,原則上應通過銀行結算,不得現金交易,並應使用由物資部門加蓋“廈門鋼材市場專用章”的統壹發票簿。
4.鋼材資源量大、市場交易頻繁的銷售單位,必須報出預期的品種、規格、數量、價格、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等。銷售前按月向市場管理處申報,經市場管理處和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相應的統壹發票專用版。售後,銷售單位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市場管理處報送實際銷售情況。
市場內其他銷售單位銷售鋼材,由鋼材市場服務機構統壹開具發票。
5.鋼材現貨在鋼材市場交易的,銷售單位(含市場服務機構)開具的發票必須經市工商局市場管理機構驗證並加蓋“廈門市工商局鋼材交易驗證專用章”方可生效。否則,銀行不予辦理結算手續,交通部門不得為其運輸。
經市工商局市場管理機構驗證蓋章的銷售發票是企業銷售鋼材合法交易的憑證。除其他特殊情況外,相關行政執法機關不再重復檢查。
6、凡在鋼材市場進行鋼材期貨交易的,銷售單位必須使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監制的經濟合同文本,並及時會同進貨方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現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鑒證手續。
7.經市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批準的經營單位不得進入市場設點銷售,但必須服從市場管理辦公室的統壹管理,使用鋼材市場統壹發票。單筆鋼材交易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必須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到鋼材市場向市工商局市場管理機構申請核銷蓋章;每月向市場管理處提交實際銷售情況,並提交當月統壹發票存根。
8、市內有關單位(部門)組織鋼材展銷會、調劑會;主辦單位應提前向市鋼材市場管理辦公室報告,市場管理辦公室應派員到會監督核實並依法蓋章。
9、納入統壹管理的鋼材市場交易,銷售單位必須照章納稅。除國家和地方政府投放市場的鋼材外,按照“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原則,市場管理辦公室可按65438+營業額的0.5-2%的標準收取銷售單位管理服務費,主要用於支付服務和辦公室手續費支出。
10、市計委審批的計劃內外鋼材差價收入,或由計劃銷售轉為計劃外銷售的差價收入,不得進入企業利潤,必須單獨列賬專項使用,使用單位的差價收入用於回購同類適用品種差價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