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項目
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正丁基芐酯(BBP)和鄰苯二甲酸(2-己基)酯(DEHP)。
應用領域
歐盟27個成員國: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瑞典、芬蘭、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標簽和文檔
RoHS 2指令範圍內的產品必須顯示CE標誌、制造商名稱和地址以及序列號或批號。需要了解更詳細的符合性信息的各方可以在負責設計的制造商(品牌所有者)或歐盟代表創建的產品歐盟符合性聲明中找到相關信息。
該法規還要求產品供應鏈中的大多數參與者(進口商和經銷商)保留並檢查該文件,並確保遵循合規流程,提供正確的語言翻譯說明。
制造商必須保存某些證明壹致性的文件,這些文件被稱為技術文件或技術記錄。該指令要求制造商使用所有材料的測試數據或遵循統壹標準(IEC 63000: 2016是撰寫本文時的唯壹標準)。
監管機構可能會要求這份文件,或者更有可能從中獲取具體數據,因為它可能非常大。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ROHS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