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規則流程:
1.點名。
點名的作用:確定出席國家總數,然後計算簡單多數(1/2多數)和三分之二多數。這些數據決定了投票的標準。
點名方式:總統助理將按照國家名單上的順序進行點名。到達的國家高舉國家牌,回答“出席”,總統助理在電腦屏幕上標註出席人數,最後統計。
2.設置議程。
當壹個委員會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議題要同時討論時,大多數國家感興趣的議題通過設置議程程序被確定為優先議題。
3.正式辯論。
辯論賽的概念:與通常的辯論賽不同,模聯中的演講、咨詢、遊說等都被視為辯論賽。
正式辯論:按照發言名單順序進行的辯論稱為正式辯論。
4.發言者名單。
發言名單的產生:議題確定後,正式辯論開始。主席讓需要發言的代表舉起國家牌,隨機點出了國家的名字。當代表們聽說他們的國家被指出時,他們放下了國家牌。當總統助理同步記錄時,代表們可以在大屏幕上看到發言者名單。
發言名單的作用:供代表們根據自己確定的議題發言。發言名單的弊端:不同的話題比較分散,不利於共識的形成。
5.屈服時間。
給另壹個代表讓出時間:轉出國A和轉入國B的代表通過協商(發意向書、會前遊說等)達成壹致後。),B的代表將在A代表的剩余時間內發言..如果B代表發言後還有時間,不能再轉,主席繼續主持會議。
6.非正式辯論。
非正式辯論:在正式辯論的發言名單之外進行的辯論。
7.點和運動。
要點:如果代表們對會議有任何問題,他們可以向主席提出。這個問題不需要投票表決,由主席直接處理。
8.投票。
表決對象:會議程序;會議文件。
9.意向頁面。
如果代表們有任何問題,或者需要遊說或溝通,可以通過發送意向書的方式向其他代表或主席表達。會場有誌願者負責送。各位代表應該註意,意向條款的行文需要符合本委員會的工作語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