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力對敲的手法通常有兩種,最常用的手法是使用兩條交易跑道,同時對某壹只股票發出買賣指令,價位與數量大致相同,這時莊家不預先掛單,因此有時大家在盯盤中會發現委托盤中的買、賣單都很小,成交量中卻突然冒出大筆成交。
主力事先在委托盤中掛出壹筆大的買單或賣單,然後壹路打下去或買上來,迅速吃掉預埋的委托單,從而造成虛假的成交量。 由於許多投資者經常是孤立的、靜止的看待成交量,即只註重當日的成交量與價位,主力就投其所好,大量的利用對敲制造騙局和騙線。
又由於對敲與普通的大手成交具有相同的形式,比較容易隱蔽,難以辨別,因此給投資者造成不少麻煩。
研判主力對敲主要應該從成交量的放大情況以及價量配合的情況入手,主力對敲最直接的表現就是成交量的增加,但是由於摻雜了人為操縱的因素在裏面,這種放量會很不自然,前後缺乏連貫性;在價量配合上也容易脫節。
擴展資料:
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9(a)(1)條、香港《證券與期貨條例》第274條(1)、我國《證券法》第77條對這種行為進行了規定。
臺灣《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3款就對敲行為進行了規定。相對而言,英國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第118條和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市場濫用》守則的規定比較籠統。
對敲主要是為了制造無中生有的成交量以及利用成交量制造有利於莊家的股票價位。莊家操盤常用對敲,過去壹般是為了吸引散戶跟進,而現在則變成了壹種常用的操盤手段,建倉時對敲、震倉時對敲、拉高時對敲、出貨時對敲,做反彈行情仍然運用對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