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L PUT,就是客戶賣出壹個期權,其交易對手到期可按約定的價格賣出股票的權利。到期時如果交易對手選擇行權,SELL PUT客戶就需要按實現約定的執行價格買入股票。
壹:期權,是指壹種合約,源於十八世紀後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壹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壹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1、期權是壹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註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壹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壹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壹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壹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二:期權交易是指在未來壹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壹定數量的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壹段時間內或未來某壹特定日期以事先商定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壹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期權按照行權方式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三:期權主要可分為買方期權(Call Option)和賣方期權(Put Option),前者也稱為看漲期權或認購期權,後者也稱為看空期權或認沽期權。具體分為四種:1.買入買權(long call) 2.賣出買權(short call) 3. 買入賣權(long put) 4.賣出賣權(short 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