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伴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壹些不法分子開始轉向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成為非法集資詐騙犯罪活動的壹個重要形式。本期人民網《理財聚焦》剖析非法集資的特點、危害、表現手法,宣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希望借此幫助廣大市民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自覺抵制不法分子的蠱惑,理性投資。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券、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
四大類裏主要包括12種表現形式,分別為: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祖、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分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11、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2、利用“電子黃金投資”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壹、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壹夜成富翁”的神話。
不法分子為吸引更多的群眾,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有些回報甚至高達幾百倍。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拆東墻補西墻,用後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壹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二、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壹步步將群眾騙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群眾資金;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為名吸收公眾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群眾“投資入股”。
三、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群眾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謊稱為新的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
四、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群眾信任。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實際經營活動掩蓋其非法目的。
五、利用網絡,通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或將其設在異地,發展人頭壹般用代號或網名。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誘騙群眾上當。壹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為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六、利用精神、人身強制或親情誘騙,不斷擴大受害群體。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系,以高額利息誘惑,非法獲取資金。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拉攏親朋、同學加入,有的連自己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過,造成親情反目,導致人間悲劇。
“高息誘餌不動心、老板實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儲不大意、熟人熱心不輕信、違規吸儲不參與。”在昨天的發布會上,蘭州中院審理非法集資類案件的資深法官發布六“不”口訣,希望以此提醒投資人規避非法集資陷阱。
識別非法集資做到“三看”
對於如何識別非法集資,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趙金榮提醒廣大投資人要做到“三看”:壹看回報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為誘餌。如果所承諾的收益率大幅超過同期社會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屬於非法集資。二看範圍。要看是不是針對社會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壹對壹,還是壹對多,如果是壹對多就有可能屬於非法集資。三看資金流向。要看籌集資金為誰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屬於非法集資。
防範非法集資記住六“不”
高額回報、快速致富……讓眾多投資者掉進了不法分子設計的陷阱,為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行為,提升社會公眾風險防範意識,蘭州中院刑二庭法官萬廷達發布六“不”口訣,提醒廣大投融資者要學法知法守法,提高風險意識。
1.
非法集資行為不受法律保護。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主要包括: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凡涉嫌非法集資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2.參與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在處理非法集資的債權債務時,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財產後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
3.選擇正規金融機構投資理財。投資有風險,請選擇具有相關金融業務許可證或經批準允許從事相關金融業務的機構進行投資理財。
4.投資理財要提高風險意識。廣大投融資者要學法知法守法,提高風險意識。對手段多樣的非法集資行為要善於進行理性思考和分析,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壹夜暴富”的所謂投資項目壹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拒絕高利誘惑,謹防受騙,避免個人財產遭受損失。
5.遠離非法集資,牢記六“不”口訣:高息誘餌不動心、老板實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儲不大意、熟人熱心不輕信、違規吸儲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