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是壹個利用會計準則實際上做假賬的案例。但這究竟是怎麽壹回事呢?如果公司直接用1.6億元現金償還1.6億元貸款不會產生任何收益或虧損,但經過這樣壹個過程償還貸款的事情變成了兩個交易:第壹個交易是用3000萬房子抵1.6億元貸款,會產生1.3億元收益;第二個交易是用1.6億元現金買了壹個實際上只值3000萬元的房子,並不影響公司利潤,因為企業的 利潤表 只收到出售資產的影響,購買資產不影響利潤,這個購買行為只會使公司的報表上產生壹個1.6億元的資產(房子),相比這個房子原來的價值3000萬元來說,現在的賬面價值增值了1.3億元。這樣壹來,兩個交易完成後的結果就是這家公司壹方面利潤增加了1.3億元,另壹方面資產增值了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