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在財務會計中是壹個往來賬戶。壹般情況下,本科目只核算企業應付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零星資金,如應付固定資產及包裝租金、收到的存款、應付統籌養老金等。具體條目如下:
1.如果收到另壹方的定金,則確認為負債,計入其他應付款。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保證金
2.如果定金支付給對方,則確認為資產,計入其他應收款。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保證金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款、暫收款或退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支付相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采用售後回購方式整合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利潤介紹:
保證金是指買方或賣方按照交易市場規定的標準繳納的資金,專門用於訂單交易的結算和履約擔保。存款的目的是維持專項存款存放所需的流動性。
保證金是壹種高效的機制,就是妳可以從妳的券商賬戶裏借錢,但是借錢的時候,妳需要在妳的賬戶裏存放足夠的流動性,保證妳能夠承擔潛在的債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