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是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及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在校學生發放的,用於支付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的人民幣貸款業務。分為中央財政貼息國家助學貸款和地方財政貼息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並持有有效身份證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經監護人同意)。
三、符合中央和地方財政貼息規定的合作高校在校經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貸款合作高校是指納入國家或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確定的國家助學貸款招投標計劃的學校。
業務開辦前,貸款行與高校(或壹級分行與地方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規定:
壹、還本寬限。國家助學貸款設立還款寬限期制度,即借款人申請後,自畢業起2年內可不歸還貸款本金及寬限期間產生的利息,自寬限期止次月起,借款人開始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應在借款時或畢業時提出寬限歸還貸款本息的申請;
二、還息方式。借款學生從財政貼息結束次月起開始自付利息。借款人首次還款前應結清寬限還款期內的應還利息;
三、提前還款。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可提前歸還全部借款。
溫馨提示:具體業務種類及辦理程序、條件等,以當地分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