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件);
2、合法的購(建、修)房合同、協議等批準文件;
3、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部門的批準文件;
4、裝修自有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證明;
6.借款人家庭有穩定收入的證明;
7.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抵押物或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溫馨提示:如果戶口與所購房屋不在同壹省市,請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跨區域申請。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按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除上述目的外,各地公積金中心還規定了其他情況,請咨詢各地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