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新媒體獲悉,《通知》顯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租賃天津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計不超過2400元。
此外,天津市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80萬元;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3個月超過90%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並向社會發布公告,於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下調至60萬元。
另悉,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連續3個月低於85%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告,並向社會發布公告,於公告的次月1日起將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上調至80萬元。
《通知》還顯示,貸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7日之前的,按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行;2022年5月27日(含當日)之後受理的,按本通知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為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貸款申請之日。
另值得註意的是,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保持40萬元不變;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